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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龙小林律师团队成功将聂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辩护成无罪

【案情概述】

       检察机关指控,聂某某用数百万元现金利用他人购买毒品运输并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律师辩护思路】

       辩护律师认为,对聂某某运输、贩卖毒品的事实指控,证据不足:其一,在案证据虽有其他二同案犯人供述指向聂某某,但该二人的供述存在矛盾,也与其他证人证言矛盾,且有违常理;其二,在案的书证及证人证言不能指向聂某某。

【案件处理结果】

       一审判决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定对聂某某运输、贩卖毒品的事实指控,证据不足,判决聂某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