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行贿案——经律师辩护,一审法院判处吴某某3年有期徒刑,并对吴某某适用缓刑
吴某某行贿案——依据当时法律,量刑应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经律师辩护,一审法院判处吴某某3年有期徒刑,并对吴某某适用缓刑
【案情概述】
检察机关指控认定,吴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县城建局长行贿,行贿数额35.3万元(依据当时法律,行贿数额20万以上的,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并未认定吴某某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多次与吴某某会见,认为:依据在案证据材料不能排除吴某某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能性,依据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本案应认定吴某某具有刑法第390条规定的情节,应依法减轻处罚即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并建议根据本案情况适用缓刑。
【案件处理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处吴某某3年有期徒刑,并对吴某某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