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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类

万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检察机关指控,持有毒品数量净重568余克(可判处无期徒刑),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检察机关指控,万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数量净重568余克(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情  

检察机关指控,万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匿于租房等处,数量净重568余克(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在多次与万某某会见后认为认定部分涉案物品性质为甲基苯丙胺的证据存在瑕疵,且大部分毒品系万某某主动交代,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案件处理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万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