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铸造经典!

热线电话
经济犯罪类

陈某某诈骗、贷款诈骗案——律师介入后,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判处2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诈骗、贷款诈骗案——公安机关认定,陈某构成诈骗罪,数额1000余万元;贷款诈骗罪,数额5000万元。检察机关认定陈某构成骗取贷款罪,律师介入后,陈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判处2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案情  

公安机关认定,陈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数额1000余万元(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应判处无期徒刑);另,陈某作为某钢铁制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向某银行诈骗贷款5000万元,陈某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应判处无期徒刑)。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经多次会见陈某某,认为陈某某向他人借款系正常民事借贷,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构成诈骗罪;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仅仅是骗取贷款罪。

案件处理结果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辩护意见,仅仅认定陈某构成骗取贷款罪,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二审上诉后,二审法院改判陈某有期徒刑判处2年并处罚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