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安机关认定,郑某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面积达300亩土地,律师介入后,公安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将郑某某释放并撤销刑事立案
【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安机关认定,郑某某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面积达300亩土地,律师介入后,公安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将郑某某释放并撤销刑事立案
【案情概述】
公安机关认定,江西某螺旋藻有限公司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达300亩土地,郑某某作为该公司负责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在多次与被告人会见后,认为,江西某螺旋藻有限公司占用涉案300亩土地是经合法程序审批,在占用期间并未实施改变该宗土地用途的行为,该公司及郑某某的行为均不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案件处理结果】
经多次与侦查机关沟通,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将郑某某释放并撤销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