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李某某构成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作出对李某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并予以释放。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李某某构成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罪,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作出对李某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并予以释放。
【案情概述】
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李某某18年前伙同他人故意将被害人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经多次与李某某会见,认为李某某行为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属从犯,应在10年以下量刑,且根据刑法,该案已过追诉时效,不应追究李某某的刑事责任。
【案件处理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李某某某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对李某某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并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