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指控,构成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罪,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李某仅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检察机关抗诉,二审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撤回抗诉。
李某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指控,李某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罪,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李某仅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检察机关抗诉,二审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撤回抗诉。
【案情概述】
检察机关认定,李某使用水果刀故意将被害人刺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经多次与李某会见后,认为李某的行为仅是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且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应对李某从轻处罚。
【案件处理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李某仅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二审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最终撤回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