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周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将周某某释放,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周某某诈骗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周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将周某某释放,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案情概述】
公安机关侦查认定,周某某伙同他人以借款为名,诈骗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经多次与周某某会见,认为周某某行为不构成刑事诈骗,仅是涉及民事纠纷。
【案件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周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将周某某释放,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