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抢劫案——检察机关指控,刘某某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2万元,构成抢劫罪(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律师辩护,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
刘某某抢劫案——检察机关指控,刘某某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2万元,构成抢劫罪(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经律师辩护,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年
【案情概述】
检察机关指控认定,刘某某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2万元,构成抢劫罪(依据当时法律规定,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辩护思路】
龙小林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经多次与刘某某会见,认为刘某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且系犯罪未遂。
【案件处理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最终采纳辩护律师意见,判决认定刘某某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犯罪未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年。